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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自主培育项目(硕博士论文)立项通知

[日期:2022-06-21]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地组织专家评审,决定下列项目入选2022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自主培育项目(硕博士论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专业方向

依托单位

成果形式

GTY202201

后疫情时代下呼和浩特市应急语言服务调查研究

王之瑄(指导教师周凤玲)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硕士论文

GTY2022002

内蒙古兴和方言语气词研究

 

刘树芳(指导教师麻彩霞)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硕士论文

GTY202203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线上教学效能感调查报告

刘梦宇(指导教师李剑冲)

汉语国际教育

内蒙古师范大学

硕士论文

GTY202204

部编版高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的中华传统美德教学研究

白天雯(指导教师郭培筠)

学科教学语文

内蒙古师范大学

硕士论文

GTY202205

统编版小学语文“识字加油站”板块识字教学研究

赵雯(指导教师任晓彤)

学科教学语文

内蒙古师范大学

硕士论文

GTY202206

国际中文教育中高级阶段古诗混合式教学研究

张斯淇(指导教师石海光)

汉语国际教育

内蒙古师范大学

硕士论文


     上述项目研究周期为六个月—一年。请项目负责人认真编写并按时提交《项目计划任务书》,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的相关工作,获准立项的项目,需在“后记”或其他醒目位置标注“2022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自主培育项目”,并注明批准号和课题名称。答辩结束后,向基地提交学位论文打印稿及《结项报告书》各一份。请培养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监管经费使用,确保项目研究取得预期成效。视研究工作需要,培养单位向项目组提供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通讯费等经费支持,总金额不少于二千元。不足部分,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协调解决。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

2022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