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地组织专家评审,决定下列项目入选2022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自主培育项目(硕博士论文):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方向 |
依托单位 |
成果形式 |
GTY202201 |
后疫情时代下呼和浩特市应急语言服务调查研究 |
王之瑄(指导教师周凤玲)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硕士论文 |
GTY2022002 |
内蒙古兴和方言语气词研究 |
刘树芳(指导教师麻彩霞)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硕士论文 |
GTY202203 |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线上教学效能感调查报告 |
刘梦宇(指导教师李剑冲) |
汉语国际教育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硕士论文 |
GTY202204 |
部编版高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的中华传统美德教学研究 |
白天雯(指导教师郭培筠) |
学科教学语文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硕士论文 |
GTY202205 |
统编版小学语文“识字加油站”板块识字教学研究 |
赵雯(指导教师任晓彤) |
学科教学语文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硕士论文 |
GTY202206 |
国际中文教育中高级阶段古诗混合式教学研究 |
张斯淇(指导教师石海光) |
汉语国际教育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硕士论文 |
上述项目研究周期为六个月—一年。请项目负责人认真编写并按时提交《项目计划任务书》,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的相关工作,获准立项的项目,需在“后记”或其他醒目位置标注“2022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自主培育项目”,并注明批准号和课题名称。答辩结束后,向基地提交学位论文打印稿及《结项报告书》各一份。请培养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监管经费使用,确保项目研究取得预期成效。视研究工作需要,培养单位向项目组提供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通讯费等经费支持,总金额不少于二千元。不足部分,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协调解决。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