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受内蒙古师范大学委托,负责基地的学术指导、项目论证和评审等事宜。
2.学术委员会由国内知名同行专家组成,以保证从相关领域的不同学术角度对基地的研究方向和工作内容实施有效指导。
3.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2名。学术委员会成员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但总人数不超过15人。
4.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指导基地进行学科布局,确定主要研究方向;
(2)研究制定开放基金课题指南,审批开放基金课题申请;
(3)评议基地的研究成果;
(4)评估基地的科研进展;
(5)听取和审议基地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报告;
(6)审查和建议基地的主要学术活动;
(7)通过讲学、短期工作、互派研究人员等多种形式支持基地开展研究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5.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
(1)每年至少召开1次学术委员会会议;
(2)每年进行1次基金课题评审;
(3)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召集专项工作会议;
(4)通过微信群、电子邮箱等随时沟通联系,商讨决定基地的有关事宜。
6.基地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应报请学术委员会审议,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基地重要决议需由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表决前要发扬民主,充分讨论,决议以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7.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基地的工作。
8.基地应为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
2021年10月5日